信息部
目的:明确信息部的职责。
依据:附录2
要求: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依据:附录2
要求: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1、负责建立与本企业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能够实时控制并记录药品经营各环节和质量管理全过程,并符合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
2、负责在系统中设置各经营流程的质量控制功能,与采购、销售以及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运输等系统功能形成内嵌式结构,对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判断,对不符合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行为进行识别及控制,确保各项质量控制功能的实时和有效。
3、负责建立符合要求的硬件设施和网络环境。
4、负责配备质量管理、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销售等岗位专用的终端设备。
5、负责制定系统的操作规程。
6、负责系统硬件和软件的安装、测试及网络维护;
7、负责系统数据库管理和数据备份;
8、负责培训、指导相关岗位人员使用系统;
9、负责系统程序的运行及维护管理;
10、负责系统网络以及数据的安全管理;
11、保证系统日志的完整性;
12、负责建立系统硬件和软件管理档案。
13、负责设立各操作岗位专用用户名。
14、保证系统独立地不间断运行,防止因供电中断、计算机关闭或故障等因素,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或造成数据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