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Depar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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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管部
目的:明确质量管理部的职责。
依据:规范第十七条
要求:1、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不得由其他部门及人员履行,从事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
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3、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应当具有药学中专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 0.00立即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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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部
目的:明确采购部的职责。
依据:规范第八节。
要求:1、从事采购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0.00立即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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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部
目的:明确储运部的职责。
依据:规范第八十五条、第十三节。
要求:1、从事储存等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从事特殊管理药品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储存、运输等岗位人员的着装应当符合劳动保护和产品防护的要求;
4、储存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 0.00立即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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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部
目的:明确信息部的职责。
依据:附录2
要求: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0.00立即购买